實習人員參加省律協集中培訓成績合格,并通過市律協面試考核后,應當自實習期滿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向市律師協會提出實習考核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實習登記表》一式兩份;
2.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實習鑒定書》;
3.實習人員撰寫的不少于3000字的實習總結;
4.實習指導律師出具的考評意見;
5.實習人員完成實務訓練項目的證明材料:(一)包括不少于10件訴訟、仲裁或者非訴法律事務代理的活動記錄、心得體會以及指導律師的點評(承辦案件律師不是指導律師的,點評意見承辦律師和指導律師均應簽名),其中訴訟案件不少于5件,并附不少于2000字的報告書。(二)在指導律師指導下進行整理案卷歸檔的實際操作記錄以及指導律師的點評。
前款所列材料均要求原件,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和指導律師簽名,將作為該實習人員實務訓練考核材料,提交實習考核委員會進行審核評定。
6.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原件;
7.實習律師撰寫的《實習日志》;
8.點睛網80課時結業證。
備注:1-4項內容材料(已蓋章、簽字)掃描件發協會郵箱whglk@sina.com進行備案。(郵件命名:實習律師考核+姓名)
辦理地址:蕪湖市民服務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5樓11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