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律協聯絡組,各律師事務所:
《申請實習律師的最新程序和規定》已經通過門戶網站下發,請各所遵照執行。從今年4月份起,省律協實行實習日志制度,實習人員實習期間應填寫實習日志。實習指導律師和所屬律所應定期評估實習日志。每一個實習季度結束時,實習律師要將本季度的實習日志整理裝訂好后,交市律協審查蓋章。實習結束時,每個實習律師要準備四個季度的實習日志裝訂本,隨考核材料一并報送。
從2013年7月1日以后開始實習的律師,都要填寫實習日志,填寫從2014年4月1日開始,實習結束時滿一個季度的報送一個季度,不滿一個季度的按月報送。
附:日志樣表
蕪湖市律師協會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