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由全市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會議聽取常務理事的工作報告,審查會費的收支情況,審議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計劃,討論、決定律師協會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六屆理事會有人45組成。
組成人員:
丁 翔 | 馬志宏 | 王少恒 | 王 文 | 王聿旭 |
毛乘弘 | 占 曉 | 付安定 | 呂光富 | 朱孝旭 |
朱 夢 | 劉芳端 | 劉 虹 | 許復敏 | 花 君 |
蘇大連 | 李長志 | 李 晏 | 楊建中 | 吳竹兵 |
吳 約 | 吳俊洋 | 何圣年 | 汪玉萍 | 沈小弟 |
張緒勇 | 茅紅星 | 周守春 | 孟 寧 | |
胡善虎 | 胡婷婷 | 俞春生 | 俞保和 | 施 楊 |
祝魏明 | 賀婷婷 | | 夏 圓 | 徐文君 |
徐 豪 | 韓婷婷 | 謝文婕 | 潘雪松 | 戴娘軍 |